日前,宁夏自然资源厅发布《宁夏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规划目标到2025年,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矿业发展质量;矿业发展布局更加合理优化,资源开发综合效益进一步提升。矿山数量由323个缩减到260个,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90%。
《规划》提出,优化中部非金属资源开发。围绕盐池县中国西北石膏产业基地、太阳山能源新材料基地建设,推动矿业科技创新发展,提高勘查开发准入门槛,实现砂石等优势矿产整体勘查和高效绿色开发利用。加快推动矿业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迈进,由初级矿产品供应向产业链中高端发展,促进矿业规模化、高端化开发,打造成全区建材类非金属矿产资源核心产区。
《规划》明确了开发利用与保护方向,以自治区优势矿产为重点开发利用对象,其它矿产依据产业政策、市场需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进行适度开发。充分考虑砂石等资源禀赋、生态环境、辐射半径等因素,合理划定砂石集中开采区,逐步推广应用机制砂,切实提升砂石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改善供需关系结构性矛盾,满足经济建设和重大工程对砂石的需求,保障经济平稳发展。
《规划》强调,将全面建设绿色矿山,深化绿色矿山建设。按照“应建必建、因矿制宜、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标准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期内,新建(改扩建)矿山正式投产一年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现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或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建成绿色矿山,其中,大中型生产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小型生产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
做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持续推进盐池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2022年底,建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生态优良、矿地和谐、发展良性的示范区。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使示范区内勘查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矿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整体提升,新技术新工艺普遍推广应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矿地融合良性发展,生产矿山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实施绿色矿山建设重点工程。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建、标准引领、全面推进”原则,指导、督促市县加快推进辖区内绿色矿山建设。实施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重点工程。围绕矿产领域开发周边类应用,鼓励全社会利用“互联网+”多方位提供、汲取和利用地质信息,形成地质信息社会化服务政府门户,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完善绿色矿山建设保障措施。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完善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建立监督、反馈、问责监管机制,强化动态监管,巩固建设成果。加大科技投入,实施科技创新,提升建设效果。广泛宣传绿色矿山建设经验和成效,营造绿色矿山建设的良好氛围,推进全区绿色矿山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