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杨保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司长苏蕴山共同介绍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
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杨保军在回答“如何在城市更新中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时表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四五”规划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作出了决策部署,前不久,住建部刚刚印发了《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对城市更新工作划定底线,要求保留城市记忆,稳妥推进改造提升。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抓手,《意见》对此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是划定底线要求。《意见》指出,在城市更新中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不破坏传统风貌,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更改老地名。城市更新必须严守这一底线,尽可能留下历史的记忆,留住人民的乡愁。最近有的城市在城市更新中出现了一定规模的伐移老树现象,引起了当地群众的不满。其实我们都知道,保护古树名木是一个很好的文化传统。老百姓对这些有历史记忆、凝聚了人们情感的一些古树、老房子,是有深深感情的,我们要尊重这样的感情。这次强调要划定和严守底线,就是要纠正在过去更新当中出现的不当行为。
二是要调整工作思路。《意见》要求要按照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的原则,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稳妥推进城市更新。要改变以往“拆改留”的逻辑,由“拆改留”转变为“留改拆”,这是一个很大的改变。不能再走大拆大建的老路,要通过资源的普查,把具有价值的历史文化资源先留下来、保下来,然后再进行更新改造。
三是要转变方式方法。城市更新不能继续延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要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进行。从这些年的经验看,那些保护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城市,比如扬州、绍兴等城市,往往能够做到不急功近利,以小规模、渐进式的节奏,久久为功,才能做好城市的更新和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