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共同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屋顶光伏发电开发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表示要通过大力推进屋顶光伏发电建设,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大幅提高,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落地见效,一批“光伏+”特色工程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有力支撑河南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居民用能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根据《方案》,河南省要按照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应用的原则,重点在党政机关、校园、医院、基础设施、公共建筑等领域发展光伏应用,打造一批阳光工程,形成示范效应。
据悉,阳光工程包括4类,一是阳光机关工程。在党政机关办公楼集中开展光伏发电改造,优先支持各级政府机关先行先试,打造示范效应,提升人民群众对光伏发电的认同感。二是阳光校园工程。鼓励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屋顶资源开展光伏发电建设,重点支持大中专院校结合专业设置,开展光伏发电建设应用,打造特色实训基地。三是阳光基础设施工程。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在机场、火车站、轨道交通检修厂、停车场、公交场站、加油(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厂等的应用,助力打造智能基础设施。四是阳光公共建筑工程。推广光伏发电在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医院等公共建筑领域的建设应用。加强新建建筑光伏发电应用方案设计,政府投资项目优先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
同时,《方案》表示要强力推进一批整县(市、区)屋顶光伏开发试点,明确了建立推进机制、完善开发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做好年度评估4项工作内容。已列入河南省整县(市、区)屋顶光伏开发试点的县(市、区),要利用好“1+1+X”建设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大型能源企业技术优势、政策性银行资金优势及属地平台公司、骨干企业资源协调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全面提升县域乡村能源生产和消费水平。其它县(市、区)也可参照推进。
此外,《方案》还明确了强化组织领导、做好消纳保障、提供产业支撑、加强金融支持、建立考核体系等5项保障措施。
图为河南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