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没有防盗安全级别标记的防盗门不仅不符合国家规定,其防盗能力更是令人怀疑。我得知,已有一部分业主就防盗门一事与开发商打官司,获得了1500元的补偿。我和其他业主多次找到开发商,希望予以赔偿,但对方总是一再搪塞。市民 吴XX
附记:为帮助吴先生解决问题,记者找到开发商负责人邱副总,对方表示公司正在对这类情况进行处理,近期内会有答复。但当记者再次询问具体解决办法时,对方采取了回避的态度。
记者请教了一些资深律师,他们认为,开发商在房子交付给业主时,其房内的一切设备都应该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从合同规定来看,防盗门应是房子设备的一部分,因此开发商应承担质量责任。对于问题防盗门,开发商应予以拆换,或者补偿业主自行换门的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