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日前发布《呼和浩特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积极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工作;到2025年,全市城镇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生态小区建设不断推进,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突破35%;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力争达到30%;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8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不断深入;绿色建材推广面积力争达到150万平方米,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项目占比达到30%以上,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应用比例达到30%。初步形成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格局,推动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实现建设领域节能减排。
《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一是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3-35-2019)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3-27-2017),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不断降低建筑能耗,鼓励执行更高标准的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标准。
二是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全市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政府机关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益性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城市新建区、绿色生态城区的民用建筑,全部执行一星级以上(含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引导鼓励其他有条件的项目按照更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集中连片建设一批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小区。
三是持续推动公用建筑能效提升。完成《呼和浩特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中160万平方米建筑能效提升建设任务。积极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对既有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照明系统、动力系统、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生活热水供应系统、供配电系统、能耗监测及计量系统、机电控制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改造后综合节能率不低于15%,其中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的项目比例不低于40%。
四是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大力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指导示范项目的建设、宣传和推广应用,依法推出超低能耗建筑发展专项激励政策,依法出台配套财政激励、优化土地出让方式、容积率奖励、减免配套费等措施,使超低能耗建筑比例进一步提高。
五是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鼓励新建建筑按照装配式方式建设。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项目宜先采用预制内外墙板、楼板、楼梯等部件,再逐步发展到应用竖向构件,不断提高装配率。
六是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推进住宅全装修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方式,实现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加大对住宅全装修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销售管控,提高成品住宅装修、环保和室内环境品质。
七是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绿色建材发展政策。大力发展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高性能砌体材料、预拌砂浆、保温结构一体化墙板等绿色建材。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系,提升绿色建材产品质量,增加绿色建材产品供给,引导绿色产品消费,促进建材工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
八是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新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减少民用建筑常规能源使用。推动新建、改建(扩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和医院、学校、宾馆、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采用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
九是推进绿色施工和安全文明施工。开展绿色施工工程示范,通过科学管理和采用先进技术,加强施工扬尘治理、节水降耗、渣土运输、噪声污染、可拆卸循环利用等方面的管控,落实“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要求,最大限度节能降耗,提升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和环保治理水平。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
十是加强技术研发推广。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等,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的集成示范。加快绿色建筑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重点攻克低成本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建材、废弃物资源化、环境质量控制、提高建筑物耐久性等方面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