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10月27日,江西省发改委下发了《江西省整体推进开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文件明确鼓励园区大胆探索实践,开展光伏、风电、储能、制氢一体化试点示范,发挥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
江西省开发区屋顶资源较为丰富且分布广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潜力较大。集中推进开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有利于整合资源的集约开发、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提升园区能源自供给能力、消减电力尖峰负荷和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是实现江西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稳定可靠供应相统一的重要措施。
文件指出,按照“宜建尽建”的布局原则,大力推动开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经过3年努力,有效提升开发区电力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力争到2022年年底,实现江西省各开发区具备开发条件的屋顶光伏发电覆盖度达到30%以上;到2023年年底,江西省各开发区具备开发条件的屋顶光伏发电覆盖度达到60%以上;到2024年年底,江西省各开发区具备开发条件的屋顶光伏发电覆盖度达到80%以上。
文件明确,各开发区管委会是本次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把握好自愿不强制、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屋顶光伏项目开发,屋顶资源应向所有符合条件光伏投资企业开放,进一步营造公平开发、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已确定开发主体的屋顶光伏项目应继续积极推进;尚未确定开发主体的屋顶光伏项目,可自主确定开发模式和投资合作对象。
同时,文件制定了考核标准:将“开发区屋顶光伏发电覆盖度”纳入江西省开发区争先创优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开发区推进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情况进行考核。以光伏项目并网容量为标准,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开发区屋顶光伏发电覆盖度分别达到30%、60%、80%得满分,未达到建设目标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开发区考核办法综合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