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防水材料的耐久性与使用寿命是工程建设与防水材料生产企业十分关注的产品的重要性能。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的《建筑防水材料产品耐久性能评价技术要求》(2017-24-xbjh)(以下简称《技术要求》)协会标准征求意见稿已于近日完成,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建筑能否达到预期的设计使用寿命,与建筑防水材料的产品质量,设计、施工、维保水平息息相关。防水工程规范提出了不同使用场合的防水设计工作年限,并要求防水材料的耐久性与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相适应,但是目前没有任何方法或依据,能评价防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防水功能的长期有效性,即耐久性。
目前,正在制定的住建部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提出了防水设计工作年限的规定。然而,光有年限要求和通用基本规定是不够的,应尽快建立我国防水材料耐久性的评价方法,为防水工程设计工作年限与防水材料产品性能要求建立起对应关系,为强制性规范中的设计工作年限提供支撑,并指导下一步产品标准的修订,这样才能切实提高我国防水材料的整体质量水平。
为此,2017年4月,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将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苏州有限公司负责起草的《技术要求》列入《2017年第一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5月2日,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文号:中建材联标函〔2017〕40号),《技术要求》团体标准制定列入计划,计划编号为:2017-24-xbjh。
2018年10月10日,《建筑防水材料耐久性评价及技术要求》第一次工作会议在苏州召开。来自协会、生产企业、研究院所、检测机构等单位的25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介绍了项目的立项情况、工作难点、研究思路、参考资料和今后的实施建议,并明确了本标准的定位应为方法标准,将为产品标准的制修订和工程技术规范做支撑。明确了本标准范围和适用性,适用于评价建筑防水材料的耐久性或预期使用寿命,其他用途的防水材料可参考使用;不适用于评价防水材料或防水工程的实际使用寿命;不适用于用作某一防水产品的质保承诺;也不适用于评价防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保水平。
2019年6月18日,标准编制组部分成员在北京召开了《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合规性验证方案研讨会暨《建筑防水材料耐久性评价方法》讨论稿研讨会,对住建部强制性条文中关于材料章节耐久性的要求进行了讨论,商定具体试验方法。同时,讨论了在编的《建筑防水材料耐久性评价方法》有关技术内容,安排验证试验。会后,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也在编制组成员单位内部进行分工,开展了验证试验样品的收集和验证工作。
《技术要求》提出了一种防水材料耐久性的评价方法。首先分析影响防水产品使用寿命的各类因素;其次针对各影响因素分别提出相应的评价内容和试验方法;试验结束后,通过相关的评价指标,来最终评估防水材料的耐久性能,并评价其是否具备达到预期的使用年限的能力。目前,《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