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为加快湖北省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美好居住生活的需求,日前,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湖北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让城镇居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十四五”末,全省城镇新建住宅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比例达100%,新建住宅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25%,政府投建的保障性住房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
“十三五”期间,按照国家房地产工作部署,湖北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抓好“一城一策”试点工作。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3547.98亿元,较“十二五”期间增长46%。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供需基本平衡,新建商品住房新增供应295万套,面积3.39亿平方米,年均增长3.19%;新建商品住房销售308万套,面积3.49亿平方米,年均增长2.84%。
“十四五”期间,城镇住房将更加注重教育、医疗、服务、环境等配套建设,绿色生态、健康环保、安全便捷等高品质住房消费需求将持续增加。湖北省将全面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全省住房供需总量平衡、住房价格总体稳定、住房建设绿色低碳、住房品质不断改善、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供应结构不断优化、管理效能显著提升,城镇居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发展目标。
总量目标方面,《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新建商品住房累计供应面积约3.5亿平方米。全省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对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实行应保尽保(6个月内);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发展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每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规模。
质量目标方面,《规划》提出三大目标。一是提升居住品质,推动住房居住环境改善,“十四五”末,湖北全省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5万个;城镇住宅小区不同类型物业覆盖基本实现全覆盖,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新建住宅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
二是提升建设品质。推动绿色建筑、智能建造、智慧住宅建设,“十四五”末,湖北全省城镇新建住宅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比例达100%,新建住宅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25%,政府投建的保障性住房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
三是健全住房制度。住房开发、租赁、销售、物业管理和住房保障等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土地、金融、财税、统计等相关制度不断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改革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