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近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云南省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到2025年,力争城镇装配式建筑和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的建筑占新开工建筑面积比重达到30%,其中昆明市力争达到40%。
累计推广绿色建筑超2.6亿平方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推广绿色建筑超过2.6亿平方米,累计建成绿色建筑超过1.29亿平方米;新增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54个、建筑面积超过1100万平方米,其中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面积占比56.7%。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取得积极成效,全省共有56家企业获得绿色建材标识,绿色预拌混凝土产量占比接近20%。初步建立了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规划体系、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研究确立了“适度预制+装配化装修”的技术体系。“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超过1000万平方米,促进了配套产业发展。
单位能耗在全国同类建筑中处低位
持续推进建筑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累计完成在线监测楼宇250栋,逐年发布建筑能耗统计报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在全国同类建筑中处于低位。实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强制推广政策,新增太阳能集热面积586万平方米;组织完成9个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县)整体验收,可再生能源示范建筑面积1520万平方米。
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建筑面积30%
《规划》指出发展绿色装配式建筑是持续改善提高居住条件的必经之路,要通过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节能建筑,不断提高建造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建筑综合性能延长建筑使用寿命,努力打造“百年住宅”,全面推动建筑的绿色化发展并惠及于民。
到2025年,力争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评价进一步规范;力争城镇装配式建筑和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的建筑占新开工建筑面积比重达到30%,其中昆明市力争达到40%;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按照《云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要求同步实施节能改造;促进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集热面积持续增长;组织实施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以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为主线,按照住建部的安排部署,结合云南实际,因地制宜逐步建立云南省建设科技技术体系。
慎用或少用玻璃幕墙提升建筑品质人居环境
推动全省城镇建设全面进入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发展轨道,慎用或少用玻璃幕墙,使建筑品质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鼓励各类新建建筑按照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并逐年提高占比,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比例。
倡导康养等各类租赁住房采用装配式钢结构
考虑云南高烈度抗震设防的实际,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有效提升其在新建建筑中的占比;因地制宜应用木结构建筑,体现民族、地域、文化特色;鼓励盒舱式等集成装配式建筑系统在市政、旅游、卫生、应急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探索推进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设,开展钢结构住宅建设试点,倡导康养等各类租赁住房采用装配式钢结构技术。
单体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需在线监测
新建、改建单体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和绿色建筑必须按规定设计安装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分项计量装置,规范上传能耗数据。持续推进昆明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绿色学校、医院建设。鼓励各地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将建筑节能改造作为基础类改造内容,形成与小区公共环境整治、适老设施改造、基础设施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改造统筹推进的节能、宜居综合改造模式。
新建建筑优先选用太阳能技术
以太阳能为代表的清洁能源应用是云南省建筑节能的重要措施,要加快提高太阳能建筑应用水平和对常规能源的替代能力。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至少采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并优先选用太阳能技术的推广政策。加大太阳能光伏在城乡建筑中分布式、一体化应用力度,鼓励支持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实施太阳能发电,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主导的各类公共建筑应积极采用屋顶和外立面光伏一体化成熟技术。配合能源主管部门抓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项目合理开发利用地热能等清洁能源。
推进玉溪等4城市申报住建部绿色城市
充分发挥云南生态本底优势,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推动解决城市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探索云南省绿色城市高质量发展路径。推进玉溪市、普洱市、楚雄市和大理市4个绿色城市示范建设,组织开展绿色城市指标体系和全过程管理研究,推荐申报住建部绿色城市。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发挥绿色生态城区带动作用。加快构建绿色金融实施体系,创新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应用,提升城乡建设领域绿色投融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