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日前,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北省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十四五”规划》,将打造中部地区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先行区,矿山总数进一步压缩,在产矿山大中型占比提升至30%以上,大(中)型应建矿山95%以上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规划》提出,将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落实国家规划矿区和能源资源基地,结合成矿地质条件、资源分布特点和环境承载力,合理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加强矿产资源分类控制和分区管控,明确矿产资源四大功能区:保障区包括黄石市、鄂州市、襄阳市、宜昌市,保障全省矿产资源安全的能力和潜力;补给区包括咸宁市、黄冈市、孝感市、天门市、随州市、荆州市、荆门市,充分发挥清洁能源、金属、非金属和“三稀”等矿产的接续补给作用;优化区包括十堰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加强矿产资源整合,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接替区包括武汉市、恩施州、仙桃市,控制开发活动强度,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区域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规划》明确,将实施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根据矿产资源保障区、补给区、优化区、接替区四大功能区,科学布局省级能源资源基地和规划矿区、划定部省级出让登记矿种的重点勘查区和重点开采区,指导战略性矿产勘查与开发活动。开展基础性综合地质调查,增强基础性公益地质服务供给。加强战略性及重要矿产调查,推进清洁能源资源调查评价。实行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重点勘查找矿潜力较大、资源禀赋条件较好的33种矿产。构建多渠道投入勘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稳定地方财政资金投入。
《规划》要求,将加强矿产资源开发调控。严格落实国家保护性开采总量指标,适度提高紧缺矿产开采总量,合理调控优势矿产开采总量。提高矿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严格执行新建矿山准入条件,全省矿山总量逐步减少,在产矿山大中型占比增加至30%以上。优化矿产资源供给结构,合理确定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延长矿山最低服务年限,延伸矿产高端产业链,培育和发展有市场竞争力的矿业企业。打击矿产资源违法开采行为,维护矿山开采秩序。推进鄂西页岩气勘探开发综合示范区建设,力争形成产能20亿立方米/年。
《规划》指出,将大力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加快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产学研用技术创新,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动态更新,强化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鼓励矿山企业规模化、机械化、智能化发展。鼓励低品位矿石、共伴生矿产及尾矿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利用矿产资源。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落实国家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实施绿色矿山三年行动和已建绿色矿山提升计划,力争全省符合条件的大(中)型应建矿山95%以上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