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专业人士介绍说,防火门生产企业必须获取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下发的消防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方可生产、销售、安装防火门。截至目前新疆共有9家企业获取了防火门产品的型式认可证书,具备生产资质,即:新疆永良消防器材有限公司(钢质、木质防火门)、乌鲁木齐市安佳木业有限公司(木质防火门)、乌鲁木齐恒森木业有限公司(木质防火门)、新疆农业大学实习林厂(木质防火门)、乌鲁木齐市金竹叶工贸有限公司(木质防火门)、新疆帅府建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钢质防火门)、五家渠安固防火门窗有限公司(钢质防火门)、兰州宏业防火门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木质防火门)、昌吉顺安工贸有限公司(钢质防火门)。
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专业人士还提醒说,由于新疆农业大学实习林厂(木质防火门)和乌鲁木齐市金竹叶工贸有限公司(木质防火门)的型式认可证书被暂停,昌吉顺安工贸有限公司(钢质防火门)的型式认可证书过期未换证,以上三家企业在型式认可证书未被恢复前其防火门产品不得销售、安装和使用。获取防火门型式认可证书的生产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分包给其他未获取相应证书和检验报告的企业(包括新建分厂)生产。如:甲厂未获取防火门的型式认可证书,乙厂具备防火门的型式认可证书,甲厂挂靠乙厂或乙厂在异地建立分厂生产防火门的行为均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