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近日,河北省石家庄人民政府印发《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用2-3年的时间市区分布式光伏覆盖率达到和超过国家试点市县标准;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安装比例达到90%以上。
文件指出按照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效率应用的原则,重点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市政基础设施等公共建筑发展光伏应用,打造“光伏+”工程,形成示范效应。
全文如下: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府有关部门:
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现将《石家庄市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市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市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可再生能源优先的原则,加强政策支持,加快光伏发电系统与建筑、基础设施等城市要素融合发展。授权市能源投资发展中心作为全市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主体推进平台,发挥规模优势,吸引央企省企参与投资建设,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打造城市光伏开发和综合能源应用先进示范典型,为推动城市绿色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界定好政府与市场边界,加强政府统筹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的效率优势,形成统筹有序、分工合理的工作机制,整体推进开发建设工作。坚持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将公共建筑屋顶资源,统一纳入市级光伏开发资源库,由市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主体推进平台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统筹推进公共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资源开发、建设和运营。
坚持源网协同、创新机制。以光伏装备技术迭代、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融合应用为支撑,优化整合电源侧、电网侧和负荷侧资源,推动源网协同发展。增强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促进新能源高效利用。坚持示范引领、有序实施。以目标为导向,按区域和行业分解工作任务,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公共建筑屋顶,结合功能性和美观性先行开展示范项目的规划建设。充分考虑电网消纳能力,坚持积极有序发展。
(三)工作目标
根据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体育馆等公共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电网接入等条件,在满足建筑结构安全荷载和消防等要求的基础上,集中建设屋顶光伏发电设施,用2—3年的时间市区分布式光伏覆盖率达到和超过国家试点市县标准;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安装比例达到90%以上。
二、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
按照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效率应用的原则,重点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市政基础设施等公共建筑发展光伏应用,打造“光伏+”工程,形成示范效应。
(一)实施“光伏+党政机关”工程
推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利用办公楼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树立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清洁能源形象,形成示范效应,提升人民群众对光伏发电的认同感。(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实施“光伏+学校”工程
推动全市学校利用行政办公楼、实验楼、教学楼、图书馆、宿舍等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打造阳光校园,培养学生节能意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实施“光伏+医院”工程
推动市级医院利用住院楼、门诊楼、车库等屋顶建设光伏设施,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卫生院利用门诊楼等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倡导节能减排理念。(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四)实施“光伏+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推动光伏发电系统在全市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交通枢纽、公交场站、轨道交通综合维修基地、停车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应用,助力打造智能绿色低碳市政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投集团、市交投集团)
(五)实施屋顶光伏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配套电网建设,科学制定电网建设投资计划,做好项目电力接入审批和并网工作,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做好项目验收工作。按照储能设施建设规划,同步建设储能设施,保障分布式发电得到有效消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