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徐先生与千里马装饰公司签订了一份6万多元的装修合同。合同约定工程从6月8日至8月8日,过程中按进度付款,最后尾款待装修结束双方验收合格后再予结清。工人入场后一切都蛮顺利,到8月份时工程已基本结束。但此时徐先生发现了一些装潢质量问题:储藏室里的橱柜门可能因为设计原因打不开,处理过后又一大一小,里面还有20多处划痕;大衣柜的门也打不开;鞋柜里还有不少钉子洞。他立即向千里马装饰公司反映了这些问题,但对方一直拖着不解决,直到10月初工程队才派人上门将橱柜门拖走维修。一个星期后徐先生打电话过去询问是否修好,对方说修好了。但表示如果要上门安装的话,就要签个协议把工程的尾款结清。
这个结果让徐先生大吃一惊,合同上明明约定验收合格后再付尾款,怎么现在又以橱柜门相"要挟"提前支付尾款,如果他付了尾款,维修的橱柜门再出现问题怎么办?不管怎样也要按合同办事啊!于是徐先生拒绝了千里马装饰公司的要求,千里马装饰公司也一直不将橱柜门送上门安装,双方一直僵持至今。
记者获知此情况后,来到位于南京水西门大街的千里马装饰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工程部何经理告诉记者,客户所说的尾款总共四千多元,其中包括增加的工程项目款三千多元,客户曾经跟他说过装修存在质量问题表示不付增加项目。这样一来就毫无安全感了,因此为了避免客户这么做,更重要的是维护公司利益,公司要求与客户签订一份协议,让其保证如果橱柜柜再没有问题了就支付所有的款额。现在客户不愿意签这个协议,公司也没办法,公司不能做没有保障的事。
对于千里马装饰公司的解释,徐先生表示难以理解,增加的工程项目他都签字表示同意了怎么可能赖账。当初说不付款也是为了敦促他们做得更好,没想到他们竟不顾违约来"要挟"他,实在让人失望。为此,他一定要讨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