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女士告诉记者,今年8月27日,她与位于永叔路的法国索菲亚衣柜专卖店签订购销合同,支付4.05万元订购一套法国索菲亚。橱柜安装完毕后,她才发现橱柜鞋柜和衣帽间部分设计十分不合理,严重影响美观。
为此,她多次找到法国索菲亚衣柜专卖店,要求对方予以补偿。朱女士称,在纠纷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下,法国索菲亚衣柜专卖店却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她回忆道,12月6日下午3时许,家中的装修工人电话通知她,法国索菲亚衣柜专卖店安装人员刚进入房间,将橱柜上六扇门搬走,还称此举已获得业主的同意。
23日,记者陪同朱女士来到位于永叔路249号法国索菲亚衣柜专卖店。对于顾客的指责,该店负责人庞经理表示,橱柜装好前图纸和下料都经过顾客书面认可,可是装好后顾客却提出设计不合理,要求退还部分费用。经过双方口头协商,专卖店同意退还9000元,并且已经将这笔钱交给顾客。
"退款并非因为设计不合理,只是顾客同意我们搬走部分柜体和门。"庞经理称,可是现在顾客却不认可当时口头协商结果,并且称他们工作人员擅自闯入其家中。他认为,正是因为如此,专卖店目前也没有解释的必要,他们可以将门如数还给朱女士,但是朱女士却借此要求继续退还费用,这令他们无法接受。
对此,江西联创律师事务所律师余晓春认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的,以变更后合同为准双方继续履行相关权利义务。在该起纠纷中,法国索菲亚衣柜专卖店退款一事获得双方认可,但是退款的原因以及合同变更事由却因此产生争议。
余晓春表示,在没有征得顾客的同意以及合同书面变更的情况下,法国索菲亚衣柜专卖店工作人员擅自进入顾客家中将橱柜门拆走行为明显违法,法国索菲亚衣柜专卖店应当及时返还橱柜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