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鱼目混珠行业发展不成熟
2007年木门行业总值达到400亿,而生产总额在1亿以上的企业寥寥无几。数据似乎可以充分表明木门行业发展并不成熟,还处于一个摸索阶段。
行业发展不成熟也是门企无法走出区域局限,竖立起全国品牌的一个原因所在。北京的木门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在1000家左右,而实际上有资质的不到200家,很多无资质的小公司小企业在争夺这块蛋糕,使得正规企业的发展道路走得更加艰辛。而另外一方面关于木门的知识产权相对薄弱,这给了小公司发展的一些空间。整个行业木门样式同一化的程度相当高,由于整个行业门槛较低,十几个人就可进行生产,这种木门样式的同一化,给了很多小公司的模仿机会,也可说是养活了一批人。
(三):木门产品质量良莠不齐
木门以商品形式出现在市场的时间不长,特别是成品套装木门是近3年内才批量进入市场的。目前,由于本行业没有一个标准化的规定,从而出现了产品的名称和使用木材种类称谓不一的木门、使用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人造板生产的木门和伪劣木门也俏然进入市场。由于木门现在大多用进口木材做面材,材种复杂,不仅消费者难于辨认,甚至很多执法人员也感到棘手,企业也因此而被动的发展,这必然会影响木门的销售,也阻碍我国木门行业的快速发展。
最后木门企业在营销宣传方,由于缺少行业标准,而木门又处于快速发展的时期,木门企业在市场中遇到种种窘境,如:进行自我宣传和工程招标时,拿不出证明自己优良品质的有力凭证;而遇到纠纷时,又倍感标准的局限,在长时间找不到可供参照的依据,以此木门企业被行业这个标准的瓶颈卡住了。 门行业标准事在必行能引导木门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行业标准,必然要以科学性,木门企业本身的特性,以及相应的程序来制定。
(一)行业标准要与建筑、木材标准系统具有一致性
行业标准《木质门》的编写遵守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守则》,符合标准的科学系统。由于木质门是使用木质材料和木材加工设备生产,广泛应用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领域,在标准的编制过程中,必须要有系统工程的概念,考虑到对整体行业系统的影响,在此标准中,既要考虑建筑科学的标准体系,又要引入木材科学的最新成果的要求,并兼顾对发展中的木门行业的整体影响,如产业政策、综合利用等。中国是世界上木材资源相对短缺的国家,森林覆盖率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3/5,人均森林面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4,使得木材节约成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在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12个标准文件中,引用了人造板类3个标准,并采用了最新版本。在木质门用木材质量{HotTag}要求(标准的附录)中对活节的要求略有放宽。
(二)选用材料的产品要求均重视环保性能
在编制行业标准过程中,要十分强调选用材料和产品的环保性,规范性文件中应增加强制标准的条款,对甲醛释放量、有害物质限量做十分严格的要求,以确保人身健康和产品安全。
(三)含水率要求要体现木材科学和地域性
木质门含水率要求为:不少于6%,不大于当地平衡含水率。由于木材含水率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木材及木制品的变形,这种干缩湿涨的特性是木材行业十分敏感的问题。而我国地域广阔,南北平衡含水率差异较大,使得这个问题更加突出。
(四)各方面专家要反复论证与严格评审确保标准的科学性
标准征求意见稿交由媒体发表,标准起草组就专家提出的意见选南北方重点企业和市场验证,不断修订,使标准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