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建筑用钢化玻璃等8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建筑用钢化玻璃、铝合金建筑型材、机制砂、砂石料(建设用碎石)、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软体家具(棕纤维弹性床垫)等8种产品。共抽查检验了146家企业生产的166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1批次,包括建筑用钢化玻璃14批次、铝合金建筑型材1批次、机制砂1批次、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6批次、软体家具(棕纤维弹性床垫)9批次(详见附件)。
(二)跟踪抽查情况
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8家,抽检产品均未检出不合格。
抽查结果分析
(一)建筑用钢化玻璃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韩城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4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35%。重点对厚度、表面应力、碎片状态等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所有项目均有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为降低单价提升市场竞争力,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材料;二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不严。
(二)铝合金建筑型材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安康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14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3.33%。重点对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壁厚尺寸、复合性能、膜层性能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复合性能-纵向抗剪特征值。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型材复合槽口开齿工艺或隔热条复合滚压生产工艺不成熟,导致铝合金基材与隔热条之间的咬合力过低;二是生产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不严,出厂检验未落到实处,未能及时发现质量问题。
(三)机制砂
本次在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商洛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5%。重点对颗粒级配、亚甲蓝值、石粉含量、泥块含量、压碎指标、松散堆积密度、放射性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压碎指标。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制备机制砂的原材料质量达不到要求,抗压强度低;或者企业在生产机制砂过程中引入其它杂质导致压碎指标降低。
(四)砂石料(建设用碎石)
本次在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汉中、安康、商洛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21家企业生产的21批次产品。重点对颗粒级配、碎石泥粉含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表观密度、放射性、松散堆积空隙率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五)实木地板
本次在西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重点对含水率、漆膜表面耐磨、漆膜附着力、漆膜硬度、漆膜表面耐污染、重金属含量、木材名称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六)实木复合地板
本次在西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重点对含水率、浸渍剥离、静曲强度、弹性模量、表面耐磨、漆膜附着力、表面耐污染、甲醛释放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七)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本次在西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21家企业生产的23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6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26.09%。重点对含水率、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胶合强度、内结合强度、表面耐磨、表面耐污染腐蚀、甲醛释放量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表面胶合强度、内结合强度、表面耐磨。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为了节省成本,采用不合格的原材料进行生产,导致产品质量不达标;二是生产工艺控制不严。
(八)软体家具(棕纤维弹性床垫)
本次在西安、咸阳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23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9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36%。重点对面料及复合面料物理性能(耐摩擦色牢度)、芯料物理性能、安全卫生要求、阻燃性要求、耐久性要求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芯料物理性能-压缩永久变形率、耐久性要求。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在加工芯料的过程时,加大低熔点聚酯纤维比例,减少棕纤维含量,导致压缩永久变形率和耐久性要求达不到标准;二是床垫中复合面料里填充的泡沫塑料、聚酯纤维密度低、回弹差,造成床垫耐久性要求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