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8月18日,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公告。
该公告称,报告期内合同销售额为人民币985.2亿元,对应销售总建筑面积为579.9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营业额为人民币620.4亿元。
此外,股东应占溢利为人民币80.6亿元,剔除公平值变动等影响后之股东应佔核心溢利同比增长0.6%至人民币65.9亿元。毛利额为人民币139.0亿元,毛利率为22.4%。核心税后利润率为12.6%,核心权益后利润率为10.6%。净负债率(负债净额除以权益总额)为57.2%,在手现金为人民币724.3亿元。
综合借贷总额为人民币2,070.9亿元,平均借贷成本为年利率4.26%;平均贷款年限为7.19年。
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1.316元,剔除公平值变动等影响后之每股核心基本盈利为人民币1.076元。董事会决议宣派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