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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先导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2023年度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装配式建筑联合检查的通知》等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全市新建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项目开展了下半年联合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我局对全市46个新建绿色建筑施工图进行100%检查,并抽查了18个绿色建筑施工现场;对全市25个在建及通过施工图审查的装配式建筑项目进行了检查。本次检查中,大部分地区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落实情况较好,特别是甘井子区、旅顺口区和金普新区对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能够高度重视,项目监管机制完善,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指标高效落实,表现突出。但部分县区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不强、组织项目自检自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对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项目主要指标和措施的落实情况缺乏日常监管的情况仍然存在。市住建局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有涉嫌违法行为项目的辖区下发了《绿色建筑检查执法交办函》;对监管工作机制存在严重缺失的县区下发了《工作提示函》;对设计质量较低的设计单位和审图把关不严和审图机构进行了约谈告诫。
二、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
(一)绿色建筑方面
1.新建建筑未落实太阳能系统设计;
2.施工现场未按要求设立绿色建筑信息公示牌;
3.国家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建施工图未按要求设计分类分级远传计量表和数据采集及传输装置;
4.外墙保温、加气混凝土砌块、门窗等建筑材料未进行复试提前施工;
5.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绿色建筑措施未在施工图中体现,绿建计算书、节能计算书等计算错误。
(二)装配式建筑方面
1.设计文件与装配率计算书在得分项上不对应、构造做法不满足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要求;
2.未按要求进行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或预制构件深化设计;
3.未编制装配式施工组织方案;
4.未严格落实预制构件驻场监理制度,导致驻场监理资料严重缺失;
5.未按要求进行预制楼梯结构性能和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检验。
三、整改情况
我局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向各地区住建部门下发整改督办通知,要求各地区组织项目各方主体进行限期整改。经复查,大部分地区均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逐项落实整改,并达到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涉嫌违法的项目属地已将整改和处理情况向我局报告。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问题整改。请全市各县(区)根据本次通报的典型问题,举一反三,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监督指导辖区内项目在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落实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对于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地区应加大项目监督整改力度,提升工作管理水平,市住建局将持续跟踪督办直至整改完成。
(二)强化项目各方建设主体责任。各方建设主体应严格按照《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等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属地主管部门应将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和指导。
(三)切实提高意识。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及相关单位应当提高对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学习,提升工作技能和管理水平。下一步市住建局将持续开展对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宣传培训和绩效考评检查工作。
(四)纳入绩效考核。检查及整改情况作为对各区(市、县)年度绩效考核评分依据。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