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5月21日下午,2024年静安区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工作会议在海上文化中心举行。会议部署了全区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工作,同时对静安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静安区建筑建材业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区各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产权方以及委托管理方等展开了专题培训。
会议指出,静安区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数量多,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占比大。一方面,受楼层高度和楼群影响,玻璃幕墙承受风荷载较大,开启窗连接构件容易在大风天气下发生损坏;另一方面,高层建筑玻璃幕墙损坏掉落,危害性非常高,对社会的影响非常大,各单位及人员必须高度重视。
就做好玻璃幕墙管理工作,会议强调,各单位要提高认识,落实各方责任;要加强管理,确保规范使用;要完善台账,形成长效机制;要强化监管,紧盯重大隐患。
会议指出,业主和物业单位应当安排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的人员对建筑玻璃幕墙进行日常巡查,并做好巡查台账。上海即将迎来梅雨季、台风季和高温天,日常巡查更为重要,物业单位应当配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并指导楼宇内的各单位安全规范使用开启窗,确保下班后、节假日、雨天及4级以上风力天气等特殊时段的玻璃幕墙开启窗全部关闭,同时加强玻璃幕墙巡查。
会议要求,各单位应当将日常巡查台账、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报告、安全性鉴定报告、应急预案、隐患整改措施等相关资料应及时录入“上海市建筑幕墙管理平台”,形成玻璃幕墙楼宇动态档案,尤其是年限长、隐患多、事故频发的建筑更要重点关注,确保各楼宇责任到专人,落实玻璃幕墙重大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形成风险防控长效常态机制。
据了解,从2020年起,静安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重点针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25年),且在继续使用的楼宇落实安全性鉴定要求,对于逾期不整改的单业主楼宇进行立案处置。
静安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表示
下阶段,区建设管理委将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开启窗零部件损坏、玻璃破损、安全性鉴定报告缺失等问题,要求各单位及时落实完成整改,拒不配合的,区建设管理委将依据《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业主和物业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区建设管理委将联合街镇、房管等部门予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