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不合格的,是让人感到很恼火的事。西安交大的高老师就碰到这样的事。虽说他家里安装了防盗门,可是不久前的一天,他发现自家的防盗门被撬得稀烂。家中现金、首饰等价值共计3000多元的贵重物品丢失。然而面对防盗门不防盗的尴尬局面,产品厂家负责人却说:“现场防盗门有十几处撬痕,估计撬开需要几十分钟,按照质监部门15分钟内被破坏才为不合格产品的标准,我们的门是合格的。高老师买的不是防盗门而是钢制门,国家对其还没有强制性规定。基于以上原因,厂里决定不赔偿。”
令高老师不解的是,明明门上标有防盗门字样,怎会变成钢制门呢?
笔者近日在调查了北京几个家装市场后发现,目前市场上门的称呼是各种各样:防护门、防撬门、报警门、钢制门,甚至装甲门等等。面对顾客,店老板统统将其称为防盗门。厂商除了介绍门的制作材料、保险赔付、性能特征等,并没有对门的钢板厚度、保险赔付条件等作什么说明,不少商家在介绍钢质厚度时也就信口开河了。而这些门规格型号不同,价格却悬殊很大,从400元到2000元以上不等。
一位经营防盗门多年的商户向笔者透露:“许多经销商都自称卖的是防盗门,其实充其量只算是防护门而已。”
2004年3月30日,中国质量万里行四川投诉站发出今年第3号消费者警示,按国家标准,目前市场许多门不能称为防盗门,或不具备防盗门性能,却被一些厂家称为防盗门,误导消费者。只有按照国家强制标准《防盗通用技术条件》生产的门才能称为防盗门。
过去国家有关部门规定,防盗安全门属于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登记后方可生产和销售。近年来,我国政府对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取消了大量的行政审批项目,建立了新的符合国际惯例的认证认可体系。去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中,已取消了防盗安全门、防盗保险柜(箱)的生产登记制度。
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副主任刘剑锋介绍,为了加强安防产品的品质,国家认监委已经原则同意将包括防盗保险柜在内的部分安防产品列入强制性目录,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对于防盗安全门产品的自愿性认证工作从5月1日起正式展开。有了此认证,实际上是给合格的防盗安全门产品颁发了一张“防伪身份证”。
产品自愿性认证不同于生产登记制度,是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对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生产能力和持续的质量保证能力的连续监督与评价。一般要通过样品型式试验,工厂审查(包括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及现场检测),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的监督(每年至少一次的监督检查)等步骤。
据刘剑锋介绍,过去防盗安全门是通过样品送检制度,然后获得公安部门的生产许可证。这种方法已经延续多年,随着时间的推移,某些厂家开始投机取巧,先用真材实料制造出样品送检,一旦取得许可证后,就开始偷工减料。例如将板材从1.2毫米厚的冷轧钢板换成0.7毫米厚的普通铁板,将防范系数高的名牌锁具换成很平常的产品,包括门里面的填充物也是如此,甚至制造工艺。一系列的捣鬼小动作,使市场上屡屡发生为此投诉的事件。
为了杜绝类似情况出现,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的新举措完全改变了单纯凭借样品为依据的现象,认证工作是对生产企业综合实力的确认,认证中心人员可以对工厂现场和销售环节进行抽检,目的无外乎是使送检样品和销售产品保持一致,这样的举措必将促使生产厂家重视产品质量。
业内人士认为,在防盗门产品质量监管中引入自愿性认证制度,将加强企业自律和行业内互相监督,改变原来管理部门只对企业发证,而缺乏有效监督的状况,是保持防盗安全门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式的迫切需求,也是以人为本、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防盗门产品自愿性认证将有利于防止消费者无据可依,也就避免了像高先生那样被伪劣产品坑害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