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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先进制造、新能源等领域的勘察、设计、建筑业企业入驻晋创谷
我省积极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
为加快培育我省建筑业新质生产力,尽快形成可感知、可推广的创新成果,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省住建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出台13条举措加快培育我省建筑业新质生产力。
科技创新被列为首要目标,《若干措施》明确,对正式获批运行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每年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对省政府审议通过并正式立项建设的省实验室,在3年建设期内省财政每年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建设单位每年给予不低于1∶1配套经费支持。
同时,要支持建设工程企业入选高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在重大创新项目、创新平台建设、高端人才引进培育等方面给予“一揽子”政策支持。引导建筑业企业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BIM平台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积极开展数字化转型。鼓励涉及先进制造、能源和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勘察、设计、建筑业企业入驻晋创谷。
在新型建造模式上,推动建立以装配式标准建筑部品部件为基础的智能化、专业化生产体系。支持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智能化升级,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和工业机器人,增强科技创新和研发投入,数智赋能产业链。
此外,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构配件生产、装饰材料生产、智能建造设备生产等制造企业研发费用落实加计扣除100%政策;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且申报研发费用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省按研发费用存量不高于3%、增量不高于1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申报研发费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市县可参照上述比例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