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敌,本是一个政治学范畴里的军事术语,所谓养敌自重。
它是何时悄悄地被商界所应用?又何时在商界得以发扬光大?无从考证了。
虽说是商场如战场,但是商场与战场的终极目的还是有所区别的:商人求利、政客谋权,不同目的下也可以有相同的策略,这古语中“书同文、理同伦”的奥妙实在是耐人寻味。
养敌的背后,是竞合策略,一种全新高度的商业智慧。用最通俗的语言,可以浅显易懂的理解为一起将蛋糕做大后再分蛋糕。
“养敌”的商业价值
三国时期,西蜀刘备与东吴孙权联合抗曹的故事成就了一段历史佳话,而在今天看来,它却是一个典型的竞合案例。是一个联合竞争对手打败新的竞争对手的兵法案例。从竞争到竞合,虽只一字之变,收效却是差之千里。
本文中所描述的竞争对手是广义的竞争对手。除了同行的企业外,还包括本企业的供应商、经销商、消费者等等。
一、古老的民间的智慧――商圈
现代商圈,还要分成一级、二级……挺时髦的词汇,其实在老祖宗看来,那就是门前的大街和屋后的小巷。
章回体小说里所描绘的杀人越货的黑店,常常是开在荒无人烟之处的“独家酒店”,连李逵见了心里都要犯嘀咕。
正经做生意的商家为何都要入驻集市呢?除了最基本的便于交易以外,还有一个容易被人们忽略的因素:红花也需绿叶扶。
自从商业街、步行街的形式出现以后,常逛街的人会注意到一个现象,街口第一家门店的生意不一定是最好的。人们习惯于再往里面“走两步”,这是比较、择优的需求,满足这种需求的前提,正是与对手门户比邻的格局。
一个自豪于自家商品品质的老店,是不畏惧甚至是积极地谋求于和对手做比较的。在消费者货比三家的习惯之中,不露声色地树立了坚实的品牌。
二、商战割据的苦涩――互殘
商战,一直在抢夺消费者,但是形式却始终在变化着。
在抢夺的行为进化过程中,总有一个割据的阶段。最古老的商战是抢人,就像现在有些饭店在门口拉客一样,古老到掉渣儿。其次就是抢地盘,抢市口;后来开始抢原料、抢资源、抢经销商、抢终端门店等等,无所不抢,断竞争对手的粮草;再后来又挖墙脚,抢人才。后来的后来,眼球经济开始了,大家就开始抢媒体资源、抢“注意力”、抢“点击率”。
最最激烈、最最高端,并且将一直持续下去的,是抢夺标准。从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开始,标准就成为商业领域里最最值钱的东西。从中药丸的大小到火车铁轨的宽度,从移动的制式到欧洲的汽车排放标准。谁抢到了标准,谁就将大小通吃。
而标准争夺战,也就在消费者看不见的地方,悄悄地惨烈地进行着。
索尼是个何其时尚、何其科技的品牌,然而,索尼的那根和主流储存卡完全不兼容的记忆棒,遭到了无数消费者的咒骂。
这招逼迫消费者从一而终的伎俩,根本没有起到正面作用,反而从准客户中切掉了有通用需求的那一部分人群。
苹果电脑一直守卫着她的MacOS操作系统,前一段,苹果宣布终于在某些产品上可以兼容Windows了,相信这是一个让很多电脑迷“等到花儿已谢了”的消息。
消费者不像外地的汽车,无论怎么罚款该来时还得来。消费者在存在替代选择的情况下,只会是在被切割成的区域里选择一块最自由的地方,去体会上帝的感觉。
割据没有带来对消费者的束缚,只导致了义无反顾的叛逃。
三、从被动到主动――双赢
商战与政治斗争、军事斗争不同,后者没有缓和的余地,必须是敌死我活。但是,商战却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握手言和也好、落荒而逃也罢、招安收编也可、密室疗伤也行,东方不亮西方亮,最终的胜利形式是不拘一格的。
因为,在商战中,没有人能独霸天下,也就没有人能斩草除根。
商战可以是你死我活的,也可以是和平共处的双赢局面。
美国人发明了一个新词:Coopetition,就是Coopteration(合作)和Competition(竞争)的合成词。它提出了一个新的思维:一方面竞争,一方面合作;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
“竞合”观念是一种全新的商业思维模式,既符合科学发展观。也符合古代的哲学思想。
从社会学角度来看,竞争是人类社会和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客观规律,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逻辑使商家把竞争对象一直锁定在同行身上,所谓“同行是冤家”,“竞争就是你死我活,你输我赢”。
也许,在小规模市场上是这样的,在区域市场上是这样的,在旧工业时代是这样的。
而今,是信息时代,是全球一体化时代,是无疆界贸易时代。竞争的对象还是同行吗?不,早已经不了。
世界是平的,商业社会的生物链决定了,任何一个商家不可能统吃天下,只有在合理的行业和产业细分的前提下进行生物链式的合作。
竞争的领域是飞速变化的市场,是永无止境的客户需求。和竞争对手竞争是低级的竞争,和市场竞争,和消费者的消费心态竞争,才是高层次的竞争。这一点,西方也是在最近才意识到的。
曾经,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间竞争之激烈,商界罕见,为争夺市场份额打了近百年。大家都还记得他们那十分露骨的互相诋毁的电视广告吧。一则还算客气的广告,是一个小男孩从货架上拿下几罐竞争对手的可乐,垫在脚下,为了取放在高处的自己品牌的可乐。
时光到了九十年代末,可口可乐在公关战略上首次提出“有对手才有自己”,之后再进行的对百事可乐的攻击,就可以看出新的高度,品出新的味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