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沈阳”的文章,提出了“小沈阳”这个名字有些分裂,做为艺人的名字很好很爽也很容易一举成名天下知,但做为品牌的名字却不可能,因为《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所以“小沈阳”这个品牌根本不可能存在,艺人“小沈阳”再红再火爆也无法品牌延伸,当不成“王致和”臭豆腐,当不成“王守义”十三香,也当不成“李宁”服装。正像当年老秦形容中式快餐“红高梁”光有个好名,却“跳不出碗走不出店”一样。“小沈阳”也是如此,守着舞台当锅台一辈子“跳不出舞台,走不出大幕”,休想品牌延伸。
咋办?“北京”“南京”“上海”等能成为商品,那是历史形成的中国特色,谁叫当初“无法无天”,这历史不可能会在“小沈阳”身上重演。如果改叫“小沈子”、“小阳子”又有“小安子”“小李子”“小德张”之嫌,疑似太监。为此老秦考虑来考虑去,突然茅塞顿开,“小沈阳”何不来个前后颠倒,注册个“沈小阳”商标,让“小沈阳”延伸“沈小阳”曲线救国。这样一变通,不但艺人“小沈阳”也能生儿育女,下出“沈小阳”的商品崽儿,而且一变不离其宗,好歹也是头骡子,让人一眼就能看出爹妈是谁。市场自有后来人,骡子也比绝户强。试想《红灯记》里的李铁梅和李玉和、李奶奶又何尝不是一种变通了的品牌延伸。
其实并不悲观,如果有了“沈小阳”牌香烟,“沈小阳”牌臭豆腐,“沈小阳”牌安全套,谁还不明白那是“特高课在行动”,“小沈阳”的品牌在延伸。
诸位“小沈阳”注册“沈小阳”商标,老秦这个品牌延伸的注意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