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网络客户我们已经交流过一段时间了-------他需要的是我们的产品之一塑料托砖板, 样品也寄了价格也谈好了,客户说有机会要来公司实地查看一下能否合作再做决定,昨天突然接到客户的电话说人已经到车站了,上帝来了哪敢怠慢立刻派车前去迎接。
客户看上去是一个性格豪爽之人,我们的技术人员陪他观看了生产车间对产品的质量。使用。注意事项等等一一为客户作了详细的介绍说明,客户对一切都非常满意,来到办公室一口茶还未喝就急着要签合同,哈哈-----,客户还是个急性子“先不要急”我对客户说: “因为刘经理定的规格不是正常的尺寸所以要收30%的定金”, “没问题”客户回答的很爽快,当时心里很高兴,看来这次的生意是十拿九稳的----客户对产品质量很放心,价格方面也很满意接下来愉快合作已经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正在我暗自高兴时客户突然提出了一个令我们意想不到的合作条件,那就是必须要在合同中注明使用期限(要保证使用6年以上),这个使用期限大大超出了产品的实际使用期限,而且这个使用期限还必须是客户要求的年限,我们还是第一次砬到有这种要求的客户,我当时就懵了这样的合同怎么签?
正在我疑惑之时客户顺手从背包里掏出两块样品放在我的面前说:“实话跟你说吧,我已经到过好几个厂家做过比较了,我还是比较看好你们的产品,你们的价格我也很满意,否则我就不来了,你看这块样品的厂家他与我也签订合同了,不过,我还没有给他付定金,他们的保证期是6年”,我抬手接过这块样品看了一下当时就傻眼了,现在有些厂家也太大胆了明明是掺假的产品能用三年就是万幸了敢在合同书上签6年?客户看着我不相信的眼神又拿起另一块说: “这个厂家也说了刚才那块能用6年的话,他们这种产品能用10年。”看着摆在我面前的两块样品我暗想:说实话后边的这个厂家的产品与我们的质量不差上下,看来客户是对他们的价格不满意,而前边的产品质量掺假了肯定价格要便宜的多只是质量不行,现在我们的合作是占优势的。因为,产品的质量。价格客户都满意,怎么办?这样的合同签还是不签呢?
当时真的很为难,不签吧这是一个不小的定单而且还有后续的合作,签吧这明摆着就是在欺骗消费者,而且还会引起一系列后续的纠纷,思来想去合作的目的就是要以诚信为本,高尚一点说是为客户的利益着想,自私一点讲也是为了公司的声誉,最后我决定实话实说:“刘经理你的第一块样品不用我说谁都看得出来那是掺了假的产品,因为颜色太深,表面太粗糙从板材的横切面来看就更明显了,里面掺的杂质太多根本承受不了多大的重量。后面的这块与我们是同样的产品,但是使用期限没有厂家保证的那么久,这里面还有一个使用时间的问题,如果是常用的4年以后逐渐就会有损坏现象而被淘汰,还有现在有些用户为了节省时间,本来用1000块在订货时他们定的是2000块因为这样可以替换使用这种用法会用5-6年,在这期间还不包括人为的或意外损坏现象,厂家拿什么来做保证?如有损坏或不能再用了我们可以按市场价格回收的,您放心好了别人的产品能用10年我们的产品绝不会比同类产品少用一天的,”尽管我”苦口婆心”好话说尽,客户还是用几句话就结束了我们的合作:“为什么同样的产品别的厂家敢签订这样的保证,你们为什么不敢签呢?你不要管我是怎么用的,我只要你们给我写一份至少要保证使用6年以上的合同,否则我只好与别的厂家合作了。”还能说什么呢?我只能摇头作答,客户二话没说很生气地拿起挎包头也不回的离去,望着客户的背影一时之间心里酸酸的,怎么也想不明白好好的怎么会出现了这种”转机”呢?怪谁?怪我吗?别人签6年,10年我签15年甚至是20年吗?-----天方夜谭想想又觉得好笑,这样的合同就是签了也是于心难安的,怪客户吗?那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厂家都抢着”涨年限”呢?
客户的离去给我留下了太多的沉思,有时想起来心里还会觉得阵阵的刺痛,是生气?是郁闷?是烦恼?心里就象打翻了五味瓶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客户的话时时在我的耳边久久萦绕挥之不去,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的营销市场又多了一项”竞争”项目----合同陷阱。静下心来仔细想想厂家的这种“攀比合同”可以说是某些客户给“逼”出来的,现在的客户心理真是琢磨不透了,这样的无效合同签了有用吗?现在有很多所谓的“厂家”是做了今天不说明天的,你就是让他保证20年他也敢写,因为有很多是合伙的或是租赁的厂家根本就没有打算长久做下去,说不定一年不到就换别的产品或换人了,到时你找谁去?换句话说就是长期的厂家在他们写的保证期内出现了质量问题(再说合同本身就是在违背了事实的情况下,客户硬要这么写的)这种官司你打的赢吗?你有这么多的时间与精力来陪着厂家耗吗?到最后的结果都是不了了之-----既浪费了时间又浪费了财力精力。真不知道客户的心里是怎么想的?做为生产厂家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要怎么生存呢?用什么方式去“竞”又用什么手段去“争”呢?难道就要靠这样的“果断策略”取胜?长此以往下去我们的产品市场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前景?厂家的发展方向在哪里?我们的营销市场要怎样定位?更让我怎么也想不明白的是客户宁愿相信白纸黑字的“书面合同”也不愿相信客观的现实,难道客户是用这种“方式”来“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吗?迷惘中----------
如果再有这样的"客户要求"怎么办呢?这样的"竞争"好象渐成趋势,现在真是左右为难,欢迎论坛上的朋友们跟贴讨论以解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