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市[2006]4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经查,中油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在2005年12月资质申报中存在人员或业绩虚假等行为。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关于印发<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投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2]40号)规定,决定对中油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进行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在一年内不受理其该类别资质申报,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载入其信用档案。
特此通报。
附件:通报的6家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一日
附件:
通报的6家企业名单
1、中油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报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化工石油设备管道专业承包一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申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3、西安辉煌软件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申报公路交通工程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4、陕西聚虹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申报公路交通工程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5、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申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6、上海华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市政公路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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