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主编的北京首个有关石材专业方面的地方标准——《建筑装饰工程石材应用技术规程》(D811/T512-2007)于2008年3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该标准的制定历时近3年,有多位石材装饰方面的专家参与了编制。该地方标准的出台,有利于规范石材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测和验收,对于北京大量使用石材装修有积极的保障与监督作用。该标准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负责解释工作。
据介绍,该标准参照了欧美和新加坡等国的石材相关标准,提出了天然石材、人造石材、骨架材料、粘结材料、密封材料、锚件、挂件等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对石材的设计、施工、防护、清洗和翻新等应用技术和工程验收均作了详细阐述和规定。同时,突出石材装饰应具备视觉美观、节能环保及居者健康安全的新型建材理念。
标准从术语、材料,到幕墙结构设计、石材饰面设计;从加工制作到建筑石材装饰工程施工;从石材防护清洗与翻新到工程验收,均作了详细规定,各项指标均有相应的标准与技术参数。如针对防滑材料,该标准规定石材防滑材料应基本保持石材的装饰效果和使用功能。通常情况下,防滑等级应不低于1级。对于室内老人、儿童、残疾人等活动较多的场所,防滑等级应达到1级。对于室内易浸水的地面,防滑等级应达到3级。对于室内有设计坡度的干燥地面,防滑等级应达到2级,有设计坡度的易浸水的地面,防滑等级应达到4级。对于室外有设计坡度的地面,防滑等级应达到4级,其他室外地面的防滑等级应达到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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