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自开展住房保障工作以来,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解决好民生问题的重点,着力为困难家庭构筑温馨的家园。2007年出台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住房保障工作的目标、原则、工作重点和措施,对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做出了部署安排。同时出台了《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法》和修订后的《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初步构建起了住房保障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实现了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的全覆盖。
2008年济南市进一步加大了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将住房保障工作列为为群众办的12件实事之首。为贯彻落实国家重点实施民生工程扩大内需的政策要求,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的将廉租住房作为保障重点,切实提高实物配租比例的指示精神,结合济南市的实际情况,将住房保障工作的思路调整为:以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托底,大力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多渠道适量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逐步建立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同时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需资金,推进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建设,加大保障性住房筹建力度等有效措施,圆满完成了住房保障工作任务。通过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城市重点工程拆迁安置房建设、政府组织建设及集资建房等多渠道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约126.92万平方米,20000余套,竣工约33.4万平方米;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按照“随申请、随受理、随审批、随发放”应保尽保的原则,截至目前已累计向7452户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2489.7万元。加大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保障力度,在去年对144户廉租住房家庭实物配租的基础上,今年通过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552套,有604户符合条件的家庭提出申请,经过公开摇号和选房,有552户家庭喜获实物配租住房。同时,大力加强廉租住房的建设,在市区内选择了三块储备用地集中建设廉租住房,三个项目总用地面积3.06公顷,规划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建成后可提供廉租住房约12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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