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球各行各业都受到金融危机不同程度的影响,我国石材企业也不例外,特别是在石材出口方面已受到不小的冲击。
面对这种情况,中国材工业协会、福建和山东等地方政府及地方石材协会的共同努力,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关于提高石材产品退税率的相关建议和意见。
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石材产品出口退税率下月起由原来的5%提高至9%,具体如下:
商品代码 商品名称 调整后退税率(%) 6802212000 经简单切削或锯开的石灰华及制品 9
6802919000 其他已加工大理石及蜡石及制品 9
6802929000 其他已加工石灰石及制品 9
6802939000 其他已加工花岗岩及制品 9
6802999000 其他已加工的石及制品 9
本次出口退税率的调整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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