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开始,《沈阳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将正式开始实施。
条例规定,开发商建楼时,从图纸的设计、审查,到材料的选取、施工过程以及监理验收,每个环节都要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为了保证建筑节能的实效,楼盘建完后还要进行节能验收,不合格的要返工。在施工、销售现场的显著位置,建设单位要将建筑的屋面隔热保温、墙体隔热保温、外门窗、暖通和其他节能措施及其保护要求等民用建筑节能信息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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