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将风险评估作为各级党政决策部署的一项“刚性门槛”,并用责任倒查措施保证评估机制的落实,提高各级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解决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目前,已在河南省全面推广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正在逐步健全完善,其中实施重大项目评估,把好重要建设项目的论证关口,确保项目工程成为民心工程;进行动态评估,把好工作执行中的跟踪关口,加强决策实施和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这些在实际工作中已显现出强劲的生命力。
近些年来,河南省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稳定问题,但影响社会稳定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事件依然时有发生。河南省委分析认为,除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外,大量的还是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一些决策不科学、不民主,有的地方领导、领导机关靠“拍脑袋、下决心”做事情,结果引起群众不满,得不到群众支持,甚至损害了群众利益,造成群众上访,影响了社会稳定。
2007年7月,河南省委、省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对评估的原则、范围、程序以及评估成果的运用都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这项工作作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关键环节,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凡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不进行信访评估,或在信访评估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决策失误,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给改革发展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决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河南很多地方严格落实运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大量矛盾纠纷被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渑池县对在建项目和新上项目全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其中有的项目经评估未通过,被停建、缓建或被重新立项评估,使矛盾纠纷苗头在基层提前得到化解。漯河市在开发拆迁沙澧河沿岸房屋工程中,长达30多公里的沿河两岸涉及5699户居民、27000余人、房屋面积136万平方米的拆迁量,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顺利拆迁完成,没有发生一起上访事件。其成功经验,就是事前严格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稳定工作措施。
而在极少数地方,由于没有落实评估机制,曾经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河南各级党政部门分别通过责任倒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惹事、追究谁”的原则,先后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该省委、省政府要求,要通过进行重要决策评估,把好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关,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实施重大项目评估,把好重要建设项目的论证关口,确保项目工程成为民心工程;进行动态评估,把好工作执行中的跟踪关口,加强决策实施和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进行重要人事任免评估,把好人事任免前的民意关,完善干部队伍科学管理考评体系。
河南省强调,要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避免因重大项目建设而产生信访问题;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有效统筹各方面的关系,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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