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监总局发布2009年第16号公告——《关于电线电缆等12类产品生产许可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的公告》,公告称,自2009年5月1日起,人造板行业胶合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细木工板等7个单元产品生产许可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发证。
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产品生产许可审批权,强化了我国产品生产许可审批地方性的优势。同时,该项措施的实施,将极大缩短木业行业企业产品生产的审批环节,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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