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发布了《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明确将对三类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进行补贴,最高补贴标准分为20元/瓦和15元/瓦两个档次。《申报指南》指出,财政补贴将重点支持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安装且发电主要用于解决建筑用能的项目。从项目类型上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建材型,指将太阳能电池与瓦、砖、卷材、玻璃等建筑材料复合在一起成为不可分割的建筑构件或建筑材料,如光伏瓦、光伏砖、光伏屋面卷材、玻璃光伏幕墙、光伏采光顶等;二是构件型,指与建筑构件组合在一起或独立成为建筑构件的光伏构件,如以标准普通光伏组件或根据建筑要求定制的光伏组件构成雨篷构件、遮阳构件等;三是与屋顶、墙面结合安装型,指在平屋顶上安装、坡屋面上顺坡架空安装以及在墙面上与墙面平行安装等形式。
对于今年的补贴标准,《申报指南》明确,对于建材型、构件型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补贴标准不超过20元/瓦;对于与屋顶、墙面结合安装型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补贴标准不超过15元/瓦;具体标准将根据项目增量成本、建筑结合程度确定。以后年度补助标准将根据产业发展状况予以适当调整。
根据《申报指南》,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太阳能光电建筑安装使用进行补贴,申报主体可为项目业主单位或光电一体化产品中标企业。2009年第一批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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