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及省发改委、物价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对太阳能光伏发电实行财政补贴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决定对2012年12月31日之前建成投产、且装机容量不低于300kWp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按0.3元/度的标准给予电价补贴;2012年以后,补贴标准按照年均递减10%的比例确定与西北日照条件优越地区相比,辽宁地方电价补贴(目前来看)对光伏电站投资的吸引力不大。以今年我国光伏电站建设集中地青海省为例,其年发电利用小时数可达1500小时以上,目前对应的度电成本约为0.9元/度(假设条件为:系统建设成本12元/瓦,贷款比例70%,利率7%,20年折旧),2012年建成项目所享受的上网电价为1元/度。而在辽宁省,其年发电利用小时数约在1100-1200小时左右,以1150小时测算,假设系统建设成本为13元/瓦(因辽宁境内土地成本将高于青海戈壁),其度电成本约在1.25元/度,而实际享受的上网电价为1.3元/度(国家标杆电价+地方补贴),目前来看,对光伏电站投资的吸引力仍不及西部高日照条件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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