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先生在好宜居商场一木门经营店花8000元定制了四套实木木门。因工人测量不准,导致门不能正常安装使用。18日,在二屯工商所的调解下,商家全额退还了消费者的货款。
15日,工作人员送货上门安装。王先生在验收时发现,所送货物质量、样式都与订单所签不符。且因木门过小,无法使用。王先生当场提出退货退款要求,双方未能达成共识。
王先生原定于16日请亲朋好友吃搬家酒,并向酒店交付了3000元定金。门装不上,酒吃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交酒店的定金索不回。无奈之下,他17日向德城区二屯工商所投诉。
二屯工商所经调查,认为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要求合理。18日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木门店一次性退还消费者全部货款8000元,一次性赔偿消费者3000元损失,将不合格的门全部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