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木材加工行业的安全管理,金湖县以申领换发木材加工生产经营许可证为抓手,对木材加工企业申领换发生产经营许可证采取“三审制”,强化安全监管。
所谓“三审制”就是“企业自审、各镇初审、县安监复审”。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及落实情况;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
企业在申领换发木材加工生产经营许可证时,首先由企业落实专人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自审,自审完成后,填好自审材料由负责人签字,上报给各镇安全办。各镇安全办根据企业上报自审情况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由镇安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给县安监局。最后县安监局根据各镇安全办上报的审核材料,组织专家对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审,经县安监局审查合格者方可到林业部门申领换发木材加工生产经营许可证。
通过“三审制”,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木材加工企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实现了全县木材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