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繁华的闹市,看着由远及近,因阳光折射而银光闪烁的“玻璃高楼”,给城市的美丽增添了不少色彩。然而,近年来部分城市发生的楼宇玻璃墙自爆、经强风刮落后下起“玻璃雨”、甚至玻璃从高空坠下致使人员受伤等事件的接二连三发生,市民心中的赞叹已逐渐褪去,更多的是一种担忧。玻璃墙事件的出现,向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兰州街头“玻璃建筑”的安全状况究竟怎么样?几天来,记者就此进行了探访。探访街头玻璃墙体随处可见。
近日,记者站在西关十字公交枢纽站附近四处观察了解到,仅该区域内选用玻璃作为外墙壁装饰的建筑就有4座,其中有整体装饰的,有个别部位点缀的。这些建筑大老远望去银光闪烁,外观十分华丽。
沿着张掖路向东走去,一路上又有5处用玻璃作为外墙面的高楼。从张掖路到东方红广场西口,记者发现使用了玻璃墙面的建筑达13座。同时,很多酒店、酒吧、茶馆、商场以及沿街门面、公共场所电梯口等都或多或少使用了玻璃墙。有的宾馆不仅外墙壁使用了玻璃墙,就连内部很多空间也大量使用了玻璃作为墙体面壁。
据了解,玻璃幕墙作为一种建筑风格最早兴起于西方,兰州是从上世纪90年代前后开始出现了使用玻璃墙的大型建筑,2000年左右,玻璃墙开始被广泛使用。目前,玻璃墙的使用建筑虽然较之前些年有所减少,但是在很多高层写字楼、商住楼等新建建筑中仍然被大面积使用。
通过对街头部分“玻璃建筑”进行仔细观察记者发现,有的玻璃墙或许是因年久失修,至今已出现多处裂口、裂缝。还有的经多年风吹雨打已经掉落,远远望去犹如玻璃张着大大的“嘴巴”。尚没掉落的部分显得摇摇欲坠,一旦出现大风或者较为强烈的震动,随时就有掉落的可能。
在永昌路、庆阳路探访时,几位年纪大的市民指着几处出现裂纹和裂口的玻璃墙体无奈地说:“这么高的楼,外墙壁都安装了玻璃,像这些裂了口子的玻璃如果不及时处理,一旦掉下来该多危险啊!”
谈到玻璃墙的安全性话题时,几位经营玻璃墙装饰材料的业务人员介绍,其实玻璃幕墙的自爆情况是不可避免的,比如夏天天气炎热,自爆的可能性会随之增加。就玻璃墙的安全检测工作而言,其成本比较高,若是由专业机构对玻璃墙进行检测评估的话,每平方米玻璃幕墙的检测费用为10—20元。有的经营者推出了现场目测的检查方式,但每平方米的检测费用要5—10元。一般情况下,一幢公共建筑单体的玻璃墙面积通常在10000—20000平方米,以此计算,仅玻璃的“体检”费用至少在10万元左右。如果检测不合格需要更换,仅一块玻璃墙的价格就上千元,其价格比建造时要贵许多。玻璃幕墙的清洁维护一般都是建筑的服务者物业在做,高额的检测费用,加上高空操作,人力、材料费用等自然支出不小,而安全问题常被忽略
物业和产权单位以及使用者根本无法承受这样的支出。因此,从来没有使用单位或业主要求他们对所安装的玻璃幕墙做检修、保养或更换。
几家使用“玻璃建筑”的物业人员透露:“为了节约成本,我们一般不要求经营者提供安全性检测等服务。当然,个别单位在降低产品危险性方面会选择防爆膜贴在玻璃上,其实很多玻璃墙使用者连这点钱都不愿意花!”
经多方走访记者了解到,其实兰州街头的很多玻璃墙自从安装后就没被检测、维修或更换过,使用了十多年的玻璃墙其安全性究竟如何,作为使用者、销售者和生产者,谁的心里都没有底。尽管几位经营安装玻璃墙的企业工作人员声称,因为各式玻璃墙采用的材质不同,所以使用年限也有所不同,一般用个三五十年应该没问题。
那么,玻璃幕墙本身的寿命有如此之长,难道与之配套的用来固定玻璃的其他配件和材料的使用寿命,可以满足玻璃墙三五十年使用寿命的需求?显然,这些问题还有待权威专家去分析释疑。
监管
“空中炸弹”管理仅靠自律?
对于玻璃幕墙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该如何管理?记者通过多方走访了解到,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加强建筑幕墙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法规,但规定中并没有明确的玻璃幕墙安全维护标准。
那么,玻璃幕墙的安全监管工作究竟由谁负责?就此,记者先后向质监、建设、安管、工商、城管等多个部门进行了咨询。质监部门的相关人士称,根据最新修订的《产品质量法》的相关内容,他们原则上对玻璃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把关,而流通领域的建筑材料应归工商、建设等主管部门管理。不过一旦发现流通领域或正被使用的玻璃产品因质量问题引起安全隐患,可以向他们进行举报,此时质监部门可以依法进行调查、检测,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就能追究生产企业的责任。
记者通过向工商、城管等其他相关部门咨询得知,对于建筑交易市场的玻璃产品质量及其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的单位是工商部门,一旦发现违反规定销售不合格玻璃的单位,由其依法予以查处。进口玻璃的安全等由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因玻璃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的,玻璃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均应负相应法律责任。对违反规定进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的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从以上相关内容看,对于已经完工的“玻璃建筑”,其直接监管者实际上只有建筑产权单位或业主以及使用者而已,在具体管护工作中依靠的仅仅是他们的自律。而作为相关部门,只有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后果或严重后果时才会履行自己的责权与义务。记者通过对产权单位、物业和经营安装玻璃幕墙的企业进行走访后了解到,受高额成本投入等影响,玻璃墙使用过程中的产权所有人或建筑使用者的自律问题,实际上等于一片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