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消费者张少华,在武汉志展 门业经营部,订了5扇黑檀木门 ,总价3600元;顾客预付2600元,余款完工后付清;合同规定施工期为5天,每延期一日,从余款中扣100元。
后因有两扇门的尺寸量错了,顾客要求重做,几经交涉,商家同意换新门,但要先付清余款;此时已超过工期5天,顾客便要求从尾款中扣除500元。
双方因达不成协议,遂投诉到工商部门。
舵落口工商所调查后,要求商家兑现合同。商家才同意重做门,并付500元违约金。昨日,商家已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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