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格润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年处理能力达到200万台。
2011年4月,TCL惠州环保资源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博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正式投产,一期工程年处理能力达300万台。
2011年5月,日立(中国)有限公司与大连环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废旧家电循环再利用工厂建设工艺流程技术合作合同》,共同建立废旧家电拆解处理工厂,年处理能力达100万台。5月30日,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同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住友商事株式会社与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杭州松下大地同和顶峰资源循环有限公司,设计年处理能力为100万台。
家电企业自建废旧电器电子处理企业本不是什么稀罕事。且不谈日本家电企业的先行经验,早在2005年,海尔集团就与青岛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青岛新天地生态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新天地正是国家钦定的四大废旧家电拆解处理试点企业之一。真正引人关注的是,自2010年起,自建废旧处理工厂似乎成为家电企业争相追赶的绿色风潮。除上述家电企业的实践外,业内不时有某家家电企业计划兴建废旧处理工厂的消息传出,格力、美的等龙头家电企业都曾成为这些传闻的主角。
虽然至今这些传闻仍未成真,但是废旧家电无害化处理早已成为家电企业绿色大循环产业链真正形成闭环的关键。
生产者延伸负责制的题中之义
生产者延伸责任制是中国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制度的基本原则。这意味着,作为生产者的家电企业,要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对自己制造的产品负责。“我们会全力配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制度的实施。”在记者采访中,作为基金的缴纳方,家电企业普遍表示将积极配合基金的征收。
事实上,多数家电企业早已认识到自己在废旧家电无害化处理上的责任。同积极缴纳基金一样,自建废旧处理工厂某种程度上正是家电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格润是长虹在环保及再生资源领域经过多年探索孵化出的产业。”四川长虹格润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吴章杰告诉记者,长虹从2004年起就开始研究家电绿色特性,并参与由清华大学承担的国家863计划项目——“家电产品绿色特性分析和典型部件再资源化研究”。
然而,对于家电企业如此说辞,并非所有人都买账。某废旧处理行业资深人士不无担忧地对记者说:“我们非常欢迎家电企业加入这支环保队伍,但是家电企业建立废旧处理工厂的动机有点‘不纯’。”按照他的分析,家电企业进入废旧处理行业的时间集中在2009年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后,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正是废旧处理行业经历过的最美好时代,拆一台亏一台的日子好像已经结束。“更重要的是,基金制度呼之欲出,家电企业自建废旧处理工厂可能也是希望能够在制度形成过程中取得更多发言权,建立与相关部门交流的通道。对家电企业而言,自建废旧处理工厂只是利益博弈中的一枚棋子。”
面对这样的质疑,家电企业感到有些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