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设部颁布了《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规定“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维护,实行业主负责制。”
而在国家建设部2003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中,规定承包商应提供给业主《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要说明日常与定期的维护、保养、检修的内容和要求等等。
上述两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多久要对玻璃幕墙进行一次“体检”以及日常维护该由哪个部门来监管。
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建筑物理检测所工程师李顺成一直关注着玻璃幕墙的安全问题,昨天,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省建设厅2007年发布的《关于开展既有建筑幕墙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文件,呼吁玻璃幕墙使用单位重视日常安全监护。
这是我省对于玻璃幕墙不多的规定之一。文件要求各地建委、建设局、房管局等单位在全省开展既有建筑幕墙的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使用10年以上、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幕墙工程,以及位于人流密集区域或者重要公共建筑等重要场合的幕墙工程。根据文件规定,省建科院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承担帮助、指导、整改工作的职能。
李顺成告诉记者,10年确实是玻璃幕墙使用的一个门槛,10年之后可能会发生结构胶的老化、受力构件的变形错位、松动、雨水渗漏、玻璃开裂损坏、中空玻璃起雾霉变等问题,而有些问题非专业人员不一定能发现,所以一定期限之后,由专业人员进行全面检验非常重要,能够排除一些隐患。
“但是现在很多业主单位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尽管我们有这个技术能力,也有足够的检测人员,但是今年到现在也只有三四家单位找过我们去检测幕墙。比如环城西路上的莲花宾馆,我们检测后发现老的玻璃幕墙贴膜存在起泡、玻璃不是钢化玻璃等现象,存在安全隐患。后来他们就拆除了所有旧的玻璃幕墙,外立面重新装修,但这样的单位数量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