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12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信发希望铝业有限公司授信项目的提案》,同意给予山东信发希望铝业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一年,由信发集团有限公司和茌平信发华宇氧化铝智能分析系统——氧化铝更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含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开立即期国内信用证、开立延期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含代付)、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含代付)、有追索权国内明保理、国内保理买方代付、国内保理卖方代付;各项融资利率、费率执行本公司定价政策且不低于同业定价标准。
2、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12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授信的提案》,同意给予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一年,由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含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开立即期国内信用证、开立延期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含代付)、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含代付)、国内保理、国内保理买方代付、国内保理卖方代付;各项融资利率、费率执行本公司定价政策且不低于同业定价标准。
回避事宜: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
关联交易影响: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银行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含此两笔授信在内,东方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行授信总额为13亿元,占本行最近经审计资本净额比例为0.75%,占本行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97%,属于一般性关联交易,由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批准。
1、山东信发希望铝业有限公司授信项目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12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信发希望铝业有限公司授信项目的提案》,同意给予山东信发希望铝业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一年,由信发集团有限公司和茌平信发华宇氧化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含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开立即期国内信用证、开立延期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含代付)、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含代付)、有追索权国内明保理、国内保理买方代付、国内保理卖方代付;各项融资利率、费率执行本公司定价政策且不低于同业定价标准。
2、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授信项目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12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授信的提案》,同意给予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一年,由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含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开立即期国内信用证、开立延期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含代付)、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含代付)、国内保理、国内保理买方代付、国内保理卖方代付;各项融资利率、费率执行本公司定价政策且不低于同业定价标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山东信发希望铝业有限公司授信项目
山东信发希望铝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信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学信及东方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刘永行。关联企业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截至2011年12月末,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33,359万股、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5,831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4.99%和2.09%。
山东信发希望铝业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信发希望工业园,成立于2002年11月29日,注册资本7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赖林军。目前拥有240KA大型预焙槽电解铝生产线(220台)两条,自备15.5万千瓦机组五台,年可发电50亿千瓦时”,年产14万吨电解铝。截至201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385,125万元,总负债为127,30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57,819万元,201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4,588万元。
2、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授信项目
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行。关联企业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截至2011年12月末,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33,359万股、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5,831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4.99%和2.09%。
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成立于2003年11月,注册资本82044.1万元,注册地址河南省渑池县天坛工业区。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一级品氧化铝,设计生产规模120万吨/年,项目采用国内目前先进的单管预热、强化溶出纯拜尔法,技术成熟可靠,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010年扩容后实际生产能力达到250万吨。截至201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834,962万元,总负债为397,04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37,917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81,674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山东信发希望铝业有限公司授信项目
给予山东信发希望铝业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一年,由信发集团有限公司和茌平信发华宇氧化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含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开立即期国内信用证、开立延期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含代付)、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含代付)、有追索权国内明保理、国内保理买方代付、国内保理卖方代付。
定价政策说明:各项融资利率、费率执行本公司定价政策且不低于同业定价标准。
2、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授信项目
给予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一年,由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含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开立即期国内信用证、开立延期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含代付)、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含代付)、国内保理、国内保理买方代付、国内保理卖方代付。
定价政策说明:各项融资利率、费率执行本公司定价政策且不低于同业定价标准。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山东信发希望铝业有限公司和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银行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给予山东信发希望铝业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和给予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关联事项属公司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以及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相关法规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