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财长近日向赞比亚议会递交2013年预算时表示,赞政府将在2013年对各项税收进行调整。资料显示,赞比亚将引入矿权转让税,根据《矿山及矿业发展法案》对矿权转让行为征收10%的税率。矿权指:探矿执照、大规模采矿执照、大规模宝石开采执照、探矿许可、小规模采矿执照、小规模宝石开采执照以及手工业者采矿权(Artisan Mining Rights)。但手工业者采矿权因不可转让故不受影响。
资料还显示,将降低矿业部门资本类支出的税收扣除比率,从之前的100%扣除降至25%扣除。废止2008年第69号法令,以及2008年《铜精矿出口关税及消费税免除规定》。详情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