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用木材与木制品标识》国家标准讨论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陶以明主持,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名誉会长朱光前,木材市场、木门窗、木地板、木皮及人造板等各专委会负责人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参加了会议。
《商用木材与木制品标识》标准已经根据各专委会及相关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及起草小组调查、讨论的意见整编完成,初步形成征求意见稿。此次会议对《商用木材与木制品标识》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及各章木制品标识内容与要求进行了认真讨论和修改,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统计与标准部主任谢满华博士对标准中存有异议的条款作了详细解析。
通过此次会议的认真讨论和修改,使本标准有了一定的科学性、可行性和适用性。在形成统一意见后,要求编制组按照会议所提意见对标准进行整体调整、修改,然后由各专委会负责分别反馈给相关专家及企业代表,进行广泛的行业内意见征求。
《商用木材与木制品标识》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由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负责组织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