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外包装上标注着“三环牌铁锁”字样,但当锁厂的代理人查看后,发现此锁与他们厂的正品存在较多差异……五金店店主王先生因售卖这把价值5元的铁锁,被烟台三环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环公司”)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赔偿公司各项损失及维权支出共计2万元。
今年5月29日,三环公司委派代理人来到开发区一家五金店买锁维权。
三环公司认为,他们是“三环及图形”商标所有人,享有“三环及图形”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而王先生售卖的锁具是假冒“三环及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已经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王先生认为,自己卖的并不是假冒三环锁,所以不应该赔偿。
法院认为,经过比对,可看出王先生售卖的铁锁与“三环”正品锁具存在不同。王先生销售了侵犯三环公司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构成了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当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法院判决
近日,西岗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决王先生立即停止销售相关侵权产品,并且赔偿三环公司各项损失以及合理维权开支,共计近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