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监督抽查工作的安排,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检验单位对辽宁省水泥、金属门、采暖散热器和阀门4种产品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全省14个地区286家企业生产的329批次产品,产品合格314批次,产品抽样平均合格率为95.4%。其中大、中、小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为:100%、95.1%、94.4%。
金属门即民用建筑物中由金属制作的进户门,包括防盗安全门、钢质门、防火门等。本次抽查了沈阳、抚顺等9个地区的40家金属门生产企业的40批次产品,产品质量合格39批次,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7.5%,较2011年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提高了2.4个百分点,不合格项为钢板厚度。
钢板厚度是反映金属门防破坏性能的主要参数,是衡量金属门质量是否合格的重要指标之一,质量好坏直接影响产品的防盗效果和牢固性能,长期使用钢板厚度不合格的金属门会造成门扇门框间隙变化,影响产品的正常使用。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为降低成本,有意使用低于标准厚度的钢板;二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要求组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