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股票代码:600876 编号:临2013-002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1月15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宋建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对本公司董事长宋建明先生进行授权的议案;
除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及上海和香港的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权限外,授权董事长宋建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代表本公司签署就本公司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单笔对外投资、购销、承发包、银行借款、银行承兑等合同、协议,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二、审议通过了对本公司总经理倪植森先生进行授权的议案;
除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及上海和香港的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权限外,授权总经理倪植森先生在任职期间代表本公司签署就本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单笔对外投资、购销、承发包、银行借款、银行承兑等合同、协议,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三、审议通过了对本公司财务总监宋飞女士进行授权的议案;
除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及上海和香港的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权限外,授权财务总监宋飞女士在任职期间代表本公司签署就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单笔对外投资、购销、承发包、银行借款、银行承兑等合同、协议,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四、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201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
201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实施方案主要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洛玻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等的要求,通过访谈、资料分析、穿行测试、查阅分析控制文档等评价方法,对本公司各职能部门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在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评价,旨在揭示和防范风险,并识别缺陷,以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