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加拿大门窗协会发布消息,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修改了绿色能源法案,将门窗节能纳入立法范畴,所有进入安大略省的玻璃必须符合相关节能要求。绿色能源法案将于2013年1月1日实施,而门窗法案将于2014年1月1日生效。其中,玻璃门和天窗不在范围之内。
此门窗法案只适用于住宅玻璃。法案要求所有玻璃中间必须含有低辐射涂层,以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所有窗户的传热系数必须达到每平方米2瓦特,或者今年等级不低于17.所有窗户必须符合CSAA440.2(加拿大标准协会A440.2)或者国家门窗等级评审会制定的热标准,并且贴上标签。
涉及的产品包括:
②继承的房产所更换的玻璃;
③侧滑门装饰;
④特定建筑玻璃安装;
⑤其他不在CSA(加拿大标准协会)和NFRC(国家门窗等级评审会)规定范围内玻璃安装。
据了解,安大略省绿色能源法案于2009年,至今已有3年了。法案对建筑规范并没有提出过分严格的要求,只是要求在安大略省所有在售玻璃符合CSAA440.2或NFRC规定。这对于安大略省整体绿色能源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