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从今年开始将建立循环经济统计制度和循环经济示范单位评价办法,实行循环经济评价与节能减排考核同时部署、同时调度、同时考核。
据介绍,河北省将对循环经济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优先推荐示范单位申报国家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项目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项目,优先落实示范单位享受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环保设备使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在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及科技进步专项资金时,对示范单位给予倾斜,确保每年支持资金额度稳定增长。
河北省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河北省将力促循环经济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为契机,以节能、节水、节地、节矿和资源循环高效利用为重点,纵向延伸,横向耦合,循环链接,着力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大力推行绿色低碳消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