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和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近日联合推出2013年版《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明确指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外窗与分户门,质量保修期限为5年,五金等配件为2年。在质量保修期限内,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负责无偿修复。主体结构质量安全不合格可退房或调换住宅。“两书”将于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新版还新增了3类项目的保修期限,分别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和“小区内道路等共用设施,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