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钢化玻璃作为安全玻璃使用时的建筑部位。
(1)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2)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地面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3)幕墙(全玻幕墙除外)。
(4)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
(5)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
(6)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
(7)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栏板。
(8)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9)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
(10)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
(11)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是指《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和《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所称的部位)。
二、钢化玻璃自爆是钢化玻璃特有的现象,是因为原片中含有微小的硫化镍晶石或平板玻璃质量不好、钢化工艺不良等原因造成的,行业内认可的自爆率不超过0.3%,即使通过均质炉加工的钢化玻璃的自爆率可大大下降,但还是不能保证自爆率为零。在下列场合使用时,宜采用夹层玻璃或贴防溅射膜。
(1)高层或超高层建筑的外窗和幕墙。
(2)采光棚和屋顶等非垂直安装的场合(当屋面玻璃最高点离地面大于5m时,必须使用夹层玻璃,不允许使用钢化玻璃)。
(3)垂直安装但可能造成伤害的,如滑动门、栏杆等无框安装时。
三、在设计选用时为减少钢化玻璃自爆,宜选用对太阳能量吸收能力较低的玻璃(与玻璃颜色的深浅有关),且框架的颜色亮度不宜太高。
四、幕墙钢化玻璃的室内侧,不得使用窗帘,以避免玻璃的热聚集引起自爆。
五、钢化玻璃与窗框之间宜选用高弹性密封材料填充。
六、室内空调设备不宜直接面对幕墙钢化玻璃。
七、四边支承钢化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为相同厚度普通玻璃的2.0~3.0倍。由于国内各钢化玻璃生产厂家的质量参差不齐,具体取值应经抗风压实验确定。
八、钢化玻璃作为安全玻璃时,最大许用面积。
公称厚度(mm) 最大许用面积(m2)
4 2.0
5 3.0
6 4.0
8 6.0
10 8.0
12 9.0
九、不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杆玻璃应使用安全玻璃,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杆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玻璃位于建筑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十一、钢化后的玻璃不能切割、钻孔和开槽。
十二、钢化玻璃有轻微的光畸现象,是所有热处理玻璃的特性,不应看作缺陷。
标准规格
①平钢化玻璃加工规格:
加工厚度:3~19mm
最大尺寸:3300mm×14000mm
最小尺寸:80mm×50mm
②弯钢化玻璃加工规格:
加工厚度:3~19mm
最大尺寸:2440mm×5000mm
最小尺寸:600mm×400mm
最小曲率半径:300mm
质量:符合GB15763.2-2005中国国家标准。
钢化玻璃的标准
GB/T9963-1998
GB/T531-92硫化橡胶邵尔A型硬度试验方法
GB1216-85外径千分尺
GB4871-1995普通平板玻璃
GB5137.2-1996汽车安全玻璃光学性能试验方法
GB11614-89浮法玻璃
JC/T677-1997筑玻璃均布静载模拟风压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