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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 | 2013/8/27 |
项目名称:东营市“两馆一宫”幕墙工程铝单板材料采购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人名称: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津单幕墙有限公司
铝单板材料使用单位:山东津单幕墙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东区建招公字 2013-36#
二、包号划分及规模:
A 包:科技馆约 21480平方米(注:双层),图书馆约11916平方米(注:双层),少年宫约9970平方米(注:双层),小计约43366平方米(注:双层)。计划投资:2168.30万元。
B 包:三个小单体(巨幕影院、报告厅、儿童剧场)面积约 7253平方米(注双曲面积:1300平方米,单曲面积:5853平方米)。计划投资:422.65万元。
投标人须同时响应两个包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分包。
三、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铝单板幕墙材料的生产、加工制作、包装、上漆、试验检测、装卸运输、维护保修、技术指导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等内容。
四、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服从创建 “泰山杯”质量奖的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经国家工商、税务等部门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
(二)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必须为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金的约定可为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为准);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四)投标人在参加答疑会议时必须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0万元。
(五)投标人具有良好生产供应业绩,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三路 160号)。
七、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 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或者国家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件: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 160号)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0546-8027918 13356621267
地 址:东营市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D座302室
十、监督单位:
东营区发改局、监察局、审计局、东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东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参与监督,并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公证。